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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和201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07 16:16 编辑:admin/科研部/教师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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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分院、电大及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我院201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和201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院在编在岗人员,项目组成员以我院教师为主,具有踏实认真工作态度和完成项目研究能力。

2、项目负责人如有同级在研项目或高级别在研项目,则不予申报。

3、凡主持或参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项目研究到期而无正当理由不结项或无故不接受项目中期检查的项目组人员,本年度不得参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必须先申报院级科研项目,申报成功后方可继续申报省级科研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类别及项目申请书各项内容要求认真填写《科研项目申请书》。

3、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教师申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都必须按照项目所属学科种类由对应系、部、分院推荐,其他单位推荐无效。

4、项目申请书受理单位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对项目申报书中各项内容严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5、申报负责人应将所属系、部、分院审查通过后的《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打印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于2011年5月31日前报送科研部(科研部Email: chzyky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6、科研部对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上报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7、院学术委员会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今年申报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严格评审,并按照评审分值由由高到低确定立项等次和推荐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次序。

8、学术委员会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在科研部网站上公布评审结果。

三、资助经费

院重点科研项目:每项资助经费4000元。

院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

省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按省教育厅立项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配套资助。

四、其它事项

1、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产学研对接项目的申报不受申报指标限制,可直接申报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中的产学研项目。

2、有关项目申请书请从"巢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网"服务专区上下载。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