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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29 15:29 编辑:admin/科研部/教师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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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分院:

根据教育厅通知精神,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皖教秘科【2011】56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通知本单位具有申报课题资格的教师按课题申报要求组织材料,于2011年8月31日前将课题申报材料报院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科研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皖教秘科〔2011〕56号

各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分4类: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专项课题。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设计要求。

1.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应围绕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设计。项目研究要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最终成果要能够成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或转化为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有效措施。鼓励跨领域、跨学科和跨单位联合申报。重大项目申报参照"2012年度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应围绕国家和我省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设计,并要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3.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主要支持高校青年教师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管理工作者,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学校人文社科发展规划,以及申请人研究兴趣、特长自行设计。

4.委托研究项目。为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应用性和针对性,2012年,省教育厅设立委托研究专项,并继续在外语和相关学科的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中进行试点。委托研究项目将根据委托单位每年度资助强度,单列指标进行评审,立项项目纳入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相应类别统一管理。

(二)项目申报数量。

各校申报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的基数为:部属院校每校不超过6项;省属各大学每校不超过35项,其中以人文社科类学科为主体的高校可另增加10项;其他本科院校每校不超过25项;国家示范性高职、国家骨干高职每校不超过10项,独立学院和其他高职高专每校不超过6项。超过规定数量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2012年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继续采用网络申报和评审。请申请人登陆"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61.132.133.20)下载项目申请书,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上传。个人申请、学校审核以及委托研究专项申报的程序和要求,按项目申报说明办理。请各校科研管理部门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二)经学校审核后同意申报的所有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等主要信息要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一周。

(三)2012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项目由所在基地围绕主要研究方向设计,按照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组织申报,经基地学术委员会评审和所在高校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审定下达。项目经费从基地专项经费中安排,由省教育厅直接下达给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只能申报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未通过评审的,不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五)申报各类项目应注意查重,避免重复研究。有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2011年已经申报省教育厅其他项目的人员,本次不再申报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六)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选题近期将在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网发布,请各校注意下载。

(七)请各校及时更新专家库,添加新增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相关信息,删除已经离开本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课题评审工作的专家的相关信息。

(八)请各校于2011年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联系电话:0551-2831831,联系人:朱玉华、蒋正飞。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

1.《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1份,请各校自留1份存档。

2.《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1份。


附件:2012年度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