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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立项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30 16:15 编辑:admin/科研部/教师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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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分院及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巢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了解我院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督促课题研究按计划有序进行,提高结题率,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各级各类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院各级科研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级各类研究课题。主要包括:

1、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和国家水专项基金项目;

2、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3、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4、市科技计划项目;

5、院科研基金项目;

6、各类产学研项目。

二、检查工作安排

1、课题组自查(2011.12.1—2011.12.9)。课题组负责人依据项目申请书对所承担的课题认真检查,填写《巢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将中期研究成果(论文、论著、专利等)复印件一同报送到原课题申报推荐部门。

2、部门审核(2011.12.12—2011.12.14)。课题推荐部门负责人对课题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然后由课题组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材料报送科研部。

3、科研部审核(2011.12.15—2011.12.18)。科研部对中期检查材料集中审核,分析课题研究存在的问题,总结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形成课题中期检查书面报告上报学院。

4、学院下达处理意见(2011.12.19—2011.12.20)。学院听取科研部本年度课题中期检查汇报,在掌握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课题研究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予以表彰。

三、其他事项

1、课题中期检查是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的常规工作之一,各部门和课题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开展。

2、对不按照通知要求报送中期检查材料的课题组或不接受中期检查的课题组,学院直接下达中止课题研究通知,并追究课题组所有成员责任。

3、课题组负责人因病或因工调离本单位无法进行课题研究,需要更换课题负责人的,课题组负责人需填写《巢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并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表报送科研部。

4、课题中期检查的有关表格请从科研部工作网站"服务专区"下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