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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度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0 08:51 编辑:徐媛媛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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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科〔2017〕2号)、《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合职院教〔202247号的相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高校科研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20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共计90项其中结项验收54项、中期检查36项,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本次年检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其中,所有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项目研究目标、项目原定方案的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研究进展,研究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果及特色,下一年度科研工作的计划。

3.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建议与对策。

4.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1.项目组自查。2月28日之前,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成员,对照项目任务书既定的研究任务和承诺的研究成果开展项目自查,认真撰写检查、验收报告(附件2-5),并登录学校“教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材料填报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检查3月11日之前,各二级学院成立项目检查验收小组完成本单位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各项目自查结论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同意延期)、E(撤项)五个等级。并将学院检查验收汇总表(附件6)签字盖章扫描件和Excel电子档发送至邮箱kjxm@htc.edu.cn。检查验收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检查。各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审,给出结题验收评价等级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同意延期)、E(撤项)。

四、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材料

1. 结题验收项目需提交:

①申报书、任务书、中期检查表(或延期申请表);

②结题报告书;

③意识形态承诺书;

④研究成果(论文、论著、专利、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并将相应文档电子版上传至学校“教科研管理系统”。

2.中期检查项目需提交:

中期检查表、阶段性成果复印件纸质版各一式两份,并将相应文档电子版上传至学校“教科研管理系统”;

3.申请延期项目需提交:

延期申请表、阶段性成果复印件纸质版各一式两份,并将相应文档电子版电子版上传至学校“教科研管理系统”;

(二)二级学院需报送的材料:

1.学院自查报告和检查验收汇总表;

2.每个结题项目使用一个档案袋:包括项目申报书、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延期申请)、结题报告、意识形态承诺书、研究成果复印件等材料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填写《延期申请》。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书计划实施的,二级学院负责人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2.各二级学院加强经费预算执行度检查,对经费使用率偏低的项目要求整改,根据项目经费使用实际情况,核减项目后期建设经费。  

3.截至本文下发之日起,2020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2020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

4.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5.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结题报告中《项目经费决算表》需要经学校财务处审核盖章,财务部门审核未审核或经费未使用的,不予以结题验收。

6.所有项目需提供支撑或佐证材料,未提供的不予检查验收。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51-65536013

附件:2023年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检查验收材料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24110

 2023年省高校科研项目检查验收附件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