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推荐,科技处统计汇总后,按照相关程序组织了校外专家评审。经专家组认真评审,形成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评审结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科技处(电话:82313167)或监察审计处(电话:82363943)进行反映。
科技处
2021年1月27日
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评审结果一栏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