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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科技处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科技处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机构设置


       科技处下项目管理科、科技服务部两个科室。


二、岗位职责


     (一)处长岗位

1.主持科技处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校科研和校企合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制定学校科研项目、经费、成果(项目鉴定或验收、评奖、报奖)的有关管理政策及奖惩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

4.负责制定学校校企合作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各级各类优秀科研人才的选拔推荐。

6.负责各级各类项目成果的鉴定、评奖及国家、省部级及学校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

7.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的审核、统计、绩效考核和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的奖励申报;

8.负责专利申报、科研项目经费统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与转化。

9.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副处长岗位

1.根据科技处工作职责范围,协助科技处处长工作。

2.组织科技处完成学校所下达的全年工作任务和预定目标。

3.制定学校科技发展规划,拟定、上报和发布各级各类科技管理条例和办法。

4.负责梳理和制定学校教科研管理办法及校企合作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学校校企合作项目、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学校专利申报、科研项目经费统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与转化。

7.负责组织全校科研成果的审核、统计、绩效考核和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的奖励申报;

8.召开组织处务会议及其它有关会议,协调校学术委员会工作。

9.分管科技服务部,检查和督促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10.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管理科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规划学校教科研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

2.负责指导各科研单位的教科研项目管理及科研育人工作。

3.负责制订和完善学校教科研项目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4.负责各级各类纵向教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

5.负责各类立项项目及其经费匹配使用的管理工作,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预算、绩效考核及审计工作。

6.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管理工作。

7.负责二级学院及教师年度考核中教科研绩效认定工作。

8.负责教师职称评审科教研项目材料审核工作。

9.负责教科研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及培训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技服务部岗位职责

1.负责构建学校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和制定学校各级各类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科技奖励、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负责与各级政府、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企业的沟通,做好服务地方经济工作。

4.负责全校校企合作项目的指导审定、过程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进行校企合作协议的构建,做好初步审核、报审及督促合作协议签订工作。

6.负责对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汇报。

7.负责学校产业学院联络和服务工作。

8.负责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9.负责“四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登记与档案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