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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科研及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8 15:39 编辑:admin/科研部/教师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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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分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对在研(在建)的科研项目及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1、2012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各级各类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2、2013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院级教学研究项目;

3、未到期在建的院级质量工程项目。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围绕项目研究(建设)目标,项目原定方案的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研究(建设)进展,研究(建设)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开展的活动及创新做法。

3、项目研究(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研究(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验收采取项目组自查和学校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1、项目组自查(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29日)。项目组负责人依据项目申请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研究(建设工作),认真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并将项目研究(建设)成果(论文、论著、教材、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同报送到课题申报推荐部门。

2、部门审核(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9日)。项目推荐部门负责人对项目组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再由项目组负责人将检查材料报送科研部。

3、科研部核查(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科研部对年度检查材料集中核查,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研究(建设)成果,形成检查报告并上报学院。

4、学院验收(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验收的项目评审验收。

四、其他事项

1、项目年度检查验收是科研项目常规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对不按照通知要求报送年度检查验收材料的,学院将直接撤销项目,并追究项目组所有成员责任。

2、项目负责人因病或已调离本单位无法主持项目必须更换负责人的,由课题组负责人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理由;项目研究(建设)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可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只准延期一次),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延期书面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凡申请项目负责人变更和项目延期的均须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书面申请报送科研部,报学院研究批准,否则不予变更和延期。

3、有关项目检查验收表格请从学院科研部网站和质量工程网站的"服务专区(下载专区)"下载。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