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分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决定对在研的省、院两级科研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4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省级、院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两类。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中期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项目研究目标、项目原定方案的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研究进展,研究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果及特色创新,下一年度科研工作的计划。
3、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建议与对策。
4、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式与时间安排
1、项目组自查(2017年1月5日至1月10日)。项目组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检查,并根据项目级别、类别及研究进展,对应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或《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一式两份),并将项目研究成果(论文、论著、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同报送到原课题申报推荐部门。
2、部门审核(2017年1月11日至1月15日)。项目推荐部门负责人对项目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再由项目组负责人将检查或结项验收材料报送科研部。
3、科技处核查(2016年1月16日至1月19日)。科技处对年度检查材料集中核查,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研究成果,形成检查报告并上报学院。
四、其他事项
1、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验收是科研项目常规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对不按照通知要求报送年度检查或结项验收材料的,学院将直接撤销项目,并追究项目组所有成员责任。
2、项目研究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可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只准延期一次),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延期书面申请,说明延期原因,报送至科研部,再经学院研究批准,否则不予变更和延期。
3、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或已延期一年仍不能结题的项目,学院将作撤项处理。
4、有关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项验收报告书请从学院科研部网站 "服务专区"下载。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