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通知”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梳理优秀成果,积极组织申报,并于6月1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校科技处。
校科技处
2020年5月26日
皖教秘科〔2020〕28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