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1 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8 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改革、高水平高职教材建设、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团队、教学研究项目、精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示范金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特色高水平专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资源库、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项目立项时间以教育厅文件印发时间为准。项目建设经费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 号)和《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职院教〔2019〕2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资助经费根据专家评审确定。
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任务书须与申报书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预期效果、具体成果及推广价值等保持一致,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前上传“质量工程关系系统”。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任务书进行论证,待专家论证后,依据专家论证意见完成修改并将修改后的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办公室(合肥汇心湖校区行政楼621室,巢湖鼓山校区行政楼二楼门卫值班室。)
项目负责人将学校签章页扫描替换,然后将word版本的任务书上传至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王倩倩;联系方式:0551—65536013
科技处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附件2: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