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库项目建设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74号)文件要求,科技处将组织开展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项目建设中期评估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培育库名单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1〕56号)公布入库的所有项目。
二、评估内容
(一)项目实施总体情况,包含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方案、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经费安排等。
(二)项目已取得主要成果,含成果特色、典型经验。
(三)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四)项目建设中期资金使用情况。
三、评估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评估方式
采取两级检查评估方式,先由项目部门组织自查和审核把关,再由科技处处组织专家进行集中检查。
(二)时间安排
1.11月7日前,项目所属部门完成项目中期评估材料的撰写和自查,并将自评报告(附件3)、项目建设中期自评表(附件4)、资金使用中期自评表(附件5)以及申请书、任务书等,提交学校“教科研管理系统”(附件6),同时将其电子版(PDF版、word版)发至306044634@qq.com。
2.11月9日前,科技处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中期评估检查。
3.11月10日前,科技处汇总佐证材料并形成目录后,将盖章后的PDF 扫描件和WORD 电子版报合肥市教育局。
四、相关要求
(一)所有项目应对照项目建设任务书所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方案、进度安排、预期成果、保障措施、经费安排等,逐项梳理、总结建设进展与成效。
(二)各项目所属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
(三)项目所属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材料,将本部门电子版材料汇总报送科技处。
其他未尽事项,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0551-82313167。
附件1-6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库项目建设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rar
科技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