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职院科〔2023〕8号
各部门及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2 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56 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三教”改革示范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业学院、传统专业改造升级(原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高等继续教育改革项目、高水平教材、高职研究平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学创新团队、教学研究项目、精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示范金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高职)、特色高水平专业、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原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知名工匠培养基地、中国特色学徒制、专业教学资源库、示范性虚拟仿真培育基地、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等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项目立项时间以教育厅文件印发时间为准。项目建设经费按项目建设经费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205 号)文和《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合职院教〔2022〕5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经费填报时不得超过项目申报时申请的经费,具体资助经费根据专家评审确定。
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任务书须与申报书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预期效果、具体成果及推广价值等保持一致,于2023年4月27 日前上传“质量工程管理系统”。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任务书进行论证,待专家论证后,依据专家论证意见完成修改并将修改后的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二份交至科技处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将学校签章页扫描替换,然后将word版本的任务书上传至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王倩倩;联系方式:0551—65536013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合肥职业技术学院).pdf
附件2: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doc
科技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