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33号)文件精神,结合《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申报限额
本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类型包括:专业类、课程与教材类、师资类、实验实训类、教学研究项目、改革示范类、教学成果奖励、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等8个类型项目。
项目类型 | 项目类别 | 推荐限额 | 备注 |
1.专业类 | 1-1服务十大新兴产业特色专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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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专业教学资源库 | - | 已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任务完成申报 |
2.课程与教材类 | 2-1一流核心课程 | 6 | 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
2-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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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优质教材 | - | 已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任务完成申报 |
3.师资类 | 3-1教学创新团队 | 3 | 已在质量工程立项的省级教学团队(高水平团队等)不得再重复申报 |
3-2技能大师工作室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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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教坛新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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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 - | 单独组织申报和评审立项 |
4.实验实 训类 | 4-1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 - | 已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任务完成申报 |
4-2产教融合实训中心 | - | 已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任务完成申报 |
4-3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 | - | 已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任务完成申报 |
5.教学研究项目 | 5-1教学研究项目 | 12 | 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 |
5-2思想理论课教研项目 | 2 | 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确定等级 |
6.改革示 范类 | 6-1信息化标杆校 | - | 已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任务完成申报 |
6-2省级职业教育研究基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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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学成果奖励 | 7-1 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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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 8-1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 1 | 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申报 |
二、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附件1),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系统设计,对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后10%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
2.各单位负责对推荐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及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政审和质量把关。需对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准确,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行为,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3.为扭转“重申报、轻建设”的现象,结合省厅要求,对于教师申报项目作必要限定,具体如下:
(1)应严格把关项目内容,杜绝重复申报,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3)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坛新秀除外。
(4)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省级委托项目除外),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建设类项目;近2年有延期或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5)已在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同级别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4.所有项目不允许重复或以相似内容变相申报,或已有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项目推荐或立项资格,且2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项目。
5.为保证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各类项目在申报前须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参与成员,加强相互沟通,并由负责人组建相应建设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一经确定,立项前后团队人员组成和排序需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三、工作安排
1.教师申报。11月5日前,请有意向申报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教师登陆学校官网“质量工程管理系统”(http://qrmis.ustc.edu.cn/QRMISStu/?OrgCode=13058)按申报要求上传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材料提交系统总大小不超过50M,单个文档不超过10M。行政人员原则上归口到教学任务所在二级学院申报。
2.学院推荐。11月8日前,学院进行系统申报推荐,同时将推荐报告和汇总表电子稿报送发至kjxm@htc.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评审。11月16日前,科技处汇总申报材料及形式审查,并委托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经公示后按照规定的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4.材料上报。各二级学院将拟推荐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推荐报告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的纸质版盖章签字后报送科技处(汇心湖校区图书馆楼621室),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1.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4)的规定执行,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将不予推荐。
2.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类项目原则上建设周期均为两年(认定类项目除外),申报指南中有明确要求建设周期的项目除外。
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王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65536013。
科技处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3年高职和继续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zip
附件3: 2023年度省级级质量工程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