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专利管理工作,培育高价值科技成果,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附件1-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校专利存量盘活的通知》(附件1-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法(修订)》(附件1-4)等文件要求,现对专利申请、登记、盘活、转化等程序明确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履行专利申请前评估审批流程
1.申请要求。专利申请应以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保护为目的,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版权局认定为非正常申请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将被暂缓申请相关知识产权一年。
2.评估审核。凡以“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名义申请专利的我校师生,实施专利申请前所在部门评估制度,重点评估该专利依托科研项目情况;专利的真实性、新颖性、原创性、实用性和可转化前景,外观专利是否具有外观设计图及相关技术材料。
3.备案流程。
①发明人撰写专利技术交底书(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使用附件2-1、外观专利使用附件2-2);
②发明人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申请备案与评估审批表》(附件3),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③发明人在学校“OA办公系统”走线上备案审批流程;
(【学院官网】—【融合门户】—【OA流程】—【知识产权申请备案】—【我申请(创建)】—【上传专利技术交底书、备案与评估表、知识产权声明书】—【填写信息后保存、提交】—【二级学院审核】—【科技处审核】—【完成申请备案】);
④合同线上审批通过后,发明人携带《专利技术交底书》和《申请备案与评估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原件至科技处办理相关签字盖章手续;
⑤备案完成后,发明人在学校招标的3家代理机构(附件4)选择1家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手续。
二、专利授权登记
1.学校系统登记。专利授权后,发明人应及时在学校“教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学院官网】—【合职通】—【教科研管理系统】—【科研成果】—【专利】—【专利登记】—【上传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授权专利证书扫描件(PDF)】—【二级学院审核】—【科技处审核】—【完成专利登记】)。
2.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授权专利在学校“教科研管理系统”登记后,发明人应及时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专利盘活:
(打开网址:https://www.patentnavi.org.cn/】—【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点击进入盘活系统】—【输入账号(自己工号)、密码(联系科技处获取)】—【点击高校院所专利存量盘点】—【点击左侧下方的存量专利基础】—【选择需要建档的专利】—【按照要求填写】—【点击完成盘点,进行提交】)。
三、专利技术转化合同签订流程及收益分配
1.合同签订要求。专利授权后以专利转让、许可等方式转化运用的,申请人须按要求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具体按照学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法要求执行。
2.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①发明人草拟合同(合同模板 附件5);
②甲方、乙方初审合同;
③初审通过后,科技处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 15 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明人在学校“OA办公系统”走线上合同审批流程;
(【学院官网】—【融合门户】—【OA流程】—【横向课题(协议)】—【我申请(创建)】—【填写基本信息】—【上传合同】—【二级学院审核】—【法律顾问审核】—【国资处审核】—【计财处审核】—【科技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
④合同线上审批通过后,发明人填写专利转让申请表(附件6),项目负责人签字、二级学院签字盖章;
⑤流程结束后,发明人携带合同(一式五份,甲方签字盖章)、转让申请表(一式肆份)、纸质材料至科技处办理相关签字盖章手续;
⑥合同签订流程结束,合同生效执行,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汇款;
⑦发明人凭甲方转账记录至财务处开具专利转化收益到账票据。
3.转化收益分配。转化收益到账后,按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法(修订)》(合职院教〔2022〕48号)(附件1-4)进行收益分配:学校 5%,所在二级学院 95%,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再进行分配,原则上专利发明人和为专利实施做出贡献人员(由专利发明人负责分配)不少于 85%。
四、其他说明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专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本学院师生专利申请把关,及时传达和宣传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内容。
2.凡是申请前未在科技处登记备案的专利,或者拟合作的代理机构非学校招标的代理机构,其专利权学校不再予以认可,不予以报销,不进行科研工作量认定。
3.与外单位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应提供双方共同订立的书面协议,以确定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及其名次排列,同时协议中需明确前期费用承担、后期转化后利益分配等情况。
4.专利申报依托教科研项目的,应在专利申请备案表中填写依托的项目名称及编号,该专利可作为依托项目的中期、结项、经费支出等系列支撑材料,未填写的项目在后续不可作为支撑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65536013
附件:
1:文件制度;
2:专利技术交底书模板;
3:专利申请备案与评估审批表;
4:学校招标代理公司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5:专利转化合同模板;
6:专利转让申请表。
科技处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6 :学校专利规范化管理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