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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术讲座(报告) 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8 10:40 编辑:王倩倩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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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

高水平学术讲座是传播学术见解、活跃学校学术氛围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有效平台。根据学校关于学术讲座(报告)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本学期学术讲座(报告)报送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术讲座受众一般以全校师生为主,目的是丰富学生专业知识和熟悉社会热点。非学术性选题不纳入本次学术讲座(报告)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培训、资格证考试培训、各类项目推荐、活动推广、会议讲话、文件宣讲、经验总结、座谈指导、项目申报辅导等均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内容要求

学术讲座(报告)的开办,旨在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创新精神,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各单位可根据以下要素,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讲座。

(一)内容新颖:主要包括各学科及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动态、研究热点、发展方向及我校科研项目研究最新成果,以增强师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深入理解,拓宽师生视野,扩大知识面。

(二)选题适当:要注重思想性、学术性,做到贴近学生思想脉搏,关注社会热点,丰富学生专业知识。

(三)正确引导:学术讲座要健康、严谨、科学,给师生以正确的“三观”引导,不得有与国家方针、政策相悖的内容,不得散布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和观点。

三、名额及举办要求

1.积极组织本学院教学科研人员特别是我校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面向师生学校师生报告个人研究工作进展和研究成果,介绍学术前沿研究动态。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每个教研室至少开展1次学术讲座(报告)。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科研和专业建设的发展需要,邀请1-2名校外高层次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报告

2.校外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应是某一学科领域内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学术影响力的学者,或在学校建设中具有很强指导作用的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或政府、知名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或大中型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校内专家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除外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组织的讲座(报告)内容、讲座(报告)人资格和讲座现场要严格审查把关,制定学术讲座(报告)组织方案,负责讲座现场组织、讲座主持、专家联络与对接等,确保讲座有序进行。原则上,讲座(报告)应线下举办,列入计划的讲座(报告)应按计划举办。

3.为提高学术讲座(报告)受益面、扩大学术讲座(报告)影响力,获批进入计划举办的讲座(报告),须开展积极有效的讲座信息发布及内容宣传。组织单位应于报告会前7个工作日在学校OA系统中报报备流程见附件1,并于报告会前3个工作日在部门网站上发布学术报告信息,且向科技处报送讲座(报告)的海报电子版,以便科技处提前发布学术报告(讲座)预告。

4.讲座结束后,组织单位需在学校官网上发布讲座(报告)报道,并及时登录教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讲座(报告)登记(登记流程见附件2),登记参与人数、时长、主讲人及报告人等信息,以便数据对接到教育部智慧大脑上述要求经查验合格后方予以资助。

5.学术讲座(报告)管理按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讲座类和评审类有关费用报销规定的通知》(校办发〔2020〕22号)执行。

四、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按要求填写好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911下班前将纸质版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至科技处621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王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5536013,电子邮箱:kjxm@htc.edu.cn。



 附件1:学校OA系统中报备学术活动操作流程.docx

 附件2  学术讲座登记的操作流程.docx

 附件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术交流计划的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4年8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