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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术讲座(报告) 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1 10:25 编辑:王倩倩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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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

高水平学术讲座是传播学术见解、活跃学校学术氛围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有效平台。根据学校关于学术讲座(报告)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本学期学术讲座(报告)报送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术讲座受众一般以全校师生为主,目的是丰富学生专业知识、熟悉社会热点,鼓励围绕“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科学家精神”“科技报国”等主题设计学术内容(此类主题讲座需结合学科专业特色,融入学术分析、案例研究或实践探索,具备明确的思想性与学术性),同时涵盖各学科领域前沿动态、科研成果等选题。非学术性选题不纳入本次学术讲座(报告)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培训、资格证考试培训、各类项目推荐、活动推广、会议讲话、文件宣讲、经验总结、座谈指导、项目申报辅导等均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内容要求

学术讲座(报告)的开办,旨在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创新精神,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各单位可根据以下要素,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讲座。

(一)内容新颖:主要包括各学科及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动态、研究热点、发展方向及我校科研项目研究最新成果等,以增强师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深入理解,拓宽师生视野,扩大知识面。

(二)选题适当:要注重思想性、学术性,做到贴近学生思想脉搏,关注社会热点,丰富学生专业知识;

(三)正确引导:学术讲座要健康、严谨、科学,给师生以正确的“三观”引导,不得有与国家方针、政策相悖的内容,不得散布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和观点。

三、名额及举办要求

1.积极组织本学院教学科研人员(特别是我校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面向师生报告个人研究工作进展和研究成果,介绍学术前沿研究动态。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二级学院需确保本学期至少有1场围绕“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科学家精神”“科技报国”主题开展的讲座,将价值引领与学术教育有机结合。二级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每个教研室至少开展1次学术讲座(报告),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科研和专业建设的发展需要,可邀请1-2名校外高层次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学术报告。

2.校外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应是某一学科领域内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学术影响力的学者,或在学校建设中具有很强指导作用的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或政府、知名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或大中型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若邀请行业内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工匠、劳模、科技工作者,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但需提供其行业影响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校内专家(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除外)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组织的讲座(报告)内容、讲座(报告)人资格和讲座现场要严格审查把关,制定学术讲座(报告)组织方案,负责讲座现场组织、讲座主持、专家联络与对接等,确保讲座有序进行。原则上,讲座(报告)应线下举办,列入计划的讲座(报告)应按计划举办。

4.为提高学术讲座(报告)受益面、扩大学术讲座(报告)影响力,获批进入计划举办的讲座(报告),须开展积极有效的讲座信息发布及内容宣传。组织单位应于报告会前7个工作日在学校OA系统中报备(报备流程见附件1),并于报告会前3个工作日在部门网站上发布学术报告信息,且向科技处报送讲座(报告)的海报电子版,以便科技处提前发布学术报告(讲座)预告。

5.讲座结束后,组织单位需在学校官网上发布讲座(报告)报道,并及时登录教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讲座(报告)登记(登记流程见附件2),登记参与人数、时长、主讲人及报告人等信息,以便数据对接到教育部智慧大脑,上述要求经查验合格后方予以资助。

6.学术讲座(报告)费用报销管理按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讲座类和评审类有关费用报销规定的通知》(校办发〔2020〕22号)执行由学术讲座(报告)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学院负责申报。

四、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按要求填写好汇总表(附件3),于2025年9月18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至科技处621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王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5536013,电子邮箱:kjxm@htc.edu.cn。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

2025年9月10日


 附件1:学校OA系统中报备学术活动操作流程.docx

 附件2学术讲座登记的操作流程.docx

 附件3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术报告汇总表.xlsx